COMMENTARY

APR 5, 2019

保守勢力反撲,協商民主此路不通?

The return of conservatism and populism, consociationalism no longer works?
 
文/官世峰
 
回顧2018年大選以前的政局變遷,尤其是民聯解體後,再到後來希望聯盟的絕地反撲,造就了馬來西亞史上首次政黨輪替,這些都絕非瓜熟蒂落之事。我國成功實現改朝換代,有賴希盟四黨的歷史抉擇與無數磨合,對趨中路線的擁護和堅持。
 

馬來西亞的多元社會致使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可以單獨贏得過半國會議席執政,加上選舉採取單一選區簡單多數制,政黨必須與其他政黨結盟競選才有利於擴大勝算,並且在執政後確保政府的穩定,這也是為何我國的政黨體系較往兩黨(線)制發展而非多黨制。然而,多黨制「協商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的精神卻在政黨與政黨組成的政治聯盟中得以展現。

根據政治學者李帕特(Arend Lijphart),「大聯盟」(grand coalition)是實踐協商式民主的重要載體,指原本處在政治光譜不同位置甚至對立的政黨,因共同目標而結盟,也清楚知道不合作所帶來嚴重後果,並且認可合作的必要性。大聯盟內的各黨合作之餘也彼此制衡,「相互否決權」(mutual veto)讓各黨走向中間,異中求同以便達成大家可以接受的共識。

「協商」、「妥協」、「折衷」等類似的字眼常給人負面和貶義的印象,協商式民主常被調侃成「越協越傷」,也被嫌拖慢整個決策過程。事實上,經過協商推行的政策,往往更經得起各方面的考驗。

政治分贓無視腐敗濫權

國陣的前身聯盟(Parti Perikatan)在1969年大選面對重挫,首度失去國會三分之二議席優勢。可惜的是,選後爆發的五一三事件嚴重阻滯了我國的民主化發展,聯盟也伺機收編了大部份的在野黨組成國陣,得以在1974年大選輕鬆過關。國陣是由分別代表半島沙砂不同族群的政黨共同成立,雖以各族之間「大團結」和「權力共享」的名目為號召,但隨著巫統在國陣一黨獨大和走向右傾,協商精神早已蕩然無存,其他成員黨作為分贓政治的既得利益者也只能對巫統霸權、種族政治乃至納吉的盜賊統治視而不見。在國陣失去政權後,整個龐大利益體系宣告瓦解,成員黨也紛紛出走,僅存巫統與靠其生存的馬華公會和國大黨,道盡了何謂樹倒猢猻散。

有別於巫統與國陣成員黨透過坐地分贓、分官封爵來維持的關係,希望聯盟四黨結盟和磨合的過程顯然更具挑戰,尤其是涉及領袖間的恩怨情仇,以及政黨間在意識形態的差異。

民聯在2015年上半年的分裂,一度也被視為反對運動的沒落,納吉看似可以在大選勝之不武,但戲劇性的變化就在2015年下半年開始陸續有來,政治重組讓一切出現了轉機。伊斯蘭黨兩派正式分家,開明派另立國家誠信黨,並與人民公正黨和民主行動黨組成希望聯盟重新出發。另一方面,一馬公司(1MDB)全球性大醜聞也觸發了巫統黨內反納吉的浪潮,最後導致巫統的分裂。

馬哈迪回歸政壇,投入反對運動,是許多人意想不到的事。起初,針對跟土著團結黨合作與否,希盟各黨內部都有不同的聲音,社會輿論對此也有所保留,甚至是持批判態度。期間,希盟原有三黨與土著團結黨經歷了一輪又一輪艱難的談判和協商,才得以完成整合。

破天荒的穩固在野聯盟

儘管困難重重,四黨還是作出了突破性的決議,包括希盟的領導架構、選前完成半島國會議席分配的談判、正副首相和繼任首相人選,還有使用統一標誌上陣等,遠比之前的民聯更具組織性,也是一個更為穩固的大聯盟。

希盟的歷史性結盟,代表著昔日政敵之間的攜手合作,特別是二十年宿敵馬哈迪與安華的大和解。希盟證明了四黨可以從一個不可能的組合成為真正的大聯盟,終於在509大選成功讓馬來西亞告別逾半世紀的威權時代。

國陣下野後,應盡快適應新的角色,扮演稱職的反對黨。況且新政府正在逐步推動國會改革、選舉改革等民主化議程,國陣比以前希盟在野時有更大的空間監督與制衡政府,也可以公平地與希盟比拚政策。無奈,巫統選擇聯合伊黨走偏鋒,不談實際的治國理念和政策,反而大肆玩弄種族和宗教牌,企圖摧毀希盟在中間路線的努力。

無可否認,我們確實看到巫伊聯盟對希盟政府造成了某程度的壓力,尤其是「U轉」不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在金馬崙和士毛月補選敗給巫伊聯盟後,某些希盟領袖還認為應加強推動土著議程。

許多人以第十四屆大選成績計算,假設巫統和伊黨當時已聯手,與希盟直接對壘,再把國陣和伊黨的得票相加起來。結果顯示,希有多達三十個國會議席將易手,其中國陣/伊黨在十三個國會議席更是以10%到22%的多數票佔優,而政黨輪替也因此告吹。從數字看來確實如此,難免令人對巫伊聯盟感到擔憂,但事實上這樣的算法陷入了把馬來選票當作鐵板一塊的盲點。譬如在選前,國人覺得馬來海嘯是天方夜譚,但最終國陣還是流失了將近20%的馬來選票以致垮台。

協商式民主需開拓新局

馬來西亞社會結構多元複雜,再加上隨著時代而變遷,選民今天的主要歧異 (cleavage)並不會只限於種族(馬來人/非馬來人)或宗教(穆斯林/非穆斯林)。 不同族群的選民之間也會有其他共通點,如職業(白領/藍領)、階級(雇主/工人 )等,形成了交叉歧異(cross-cutting cleavage)。比方說,即便巫伊聯盟打著 「馬來穆斯林大團結」的旗號,作為B40群體的馬來穆斯林藍領工人也可能會因為受益 於希望聯盟政府更好的勞工政策、社會福利政策,而決定票投希望聯盟。對於金馬崙和士毛月補選的結果,並不必然反映了巫伊聯盟的「馬來穆斯林大團結」湊效,而是選民未能看到希盟政府的「有感政策」,才以選票作為教訓與告誡。

回歸學術上有關協商式民主的理論,李帕特在上世紀七十年代認為這樣的民主模式有助於解決第三世界的族群衝突,經由各個族群政黨之間的協商確保政治穩定。在二十一世紀新馬來西亞的脈絡下,國陣倒台意味著族群政黨的失靈,種族或宗教掛帥的認同政治再也不是一條可以持續走下去的路線,政黨該扮演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喉舌,協商式民主之於今天的馬來西亞也應該要有不同的意義。

希盟萬萬不能走回國陣的舊路,各黨要代表的不是個別族群,而是各自支持群的進步價值觀,以及他們對國家未來的想像與期待,再透過協商式民主帶領支持群為新馬來西亞的定義尋找共識,以建立屬於馬來西亞人的新馬來西亞。要抗衡巫伊聯盟的種族和宗教本位主義,則必須以公民民族主義為基礎,藉由人們對擁護民主法治、社會正義、團結互助等共同價值為新馬來西亞培育一個多元包容的馬來西亞民族。希盟在二次建國的過程中,可以促成這個關鍵任務。

— 當代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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